机构设置

办公室(行政审批科)

负责机关日常运转,承担机关文电、宣传、安全、档案、信访、政务公开、老干部等工作;负责机关并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经济财务工作;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、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等工作;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,开展体育外事交流活动;组织、指导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,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和年度计划;指导、组织体育领域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、行政审批、行政复议等工作。

体育产业科

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状况,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;制订体育市场和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;培育发展体育市场;指导、协调局系统的经济活动;指导体育经营活动;负责机关并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产业工作;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,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,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;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管理、指导体育彩票发行工作。

群众体育科

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;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,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;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;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;负责群众体育科研管理;承担和协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;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监督管理;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。

机关党委

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

竞技体育科

拟订竞技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及青少年业余训练、管理制度;指导、协调青少年业余训练和后备人才的选拔、培养工作;指导、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;组织指导青少年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;指导协调全市竞赛工作和在本市举办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;负责运动员、裁判员和教练员的综合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