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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A002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

市公安局:

侨联提出的《关于制定广场舞噪音管理办法的提案》已收悉。我局高度重视,认真研究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,供贵单位在办理中参考:

一、我市广场舞运动开展情况

近年来,广场舞已经成为广大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。全市每个村(社区)几乎都有广场舞队,每年市、县(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都会开展广场舞赛事和活动,我市连续6年开展镇江城市业余联赛广场舞项目比赛,在四年一届的市运会中,广场舞项目也是群体项目之一。

二、我市广场舞运动项目的管理情况

随着广场舞运动项目的普及,广场舞扰民的现象也凸显出来。我局作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,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文明开展广场舞运动,弘扬广场舞运动的正能量。一是依托协会力量,加大文明开展广场舞运动宣传。我市于2017年12月成立了镇江市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,市协会每年都会根据项目推广需要以及省协会的相关要求,确定积极向上的培训和比赛主题,弘扬正能量。比如开展 “同唱祖国好,幸福舞起来”、“永远跟党走,幸福舞起来”等系列活动。同时,坚持把广场舞活动当作党的群众工作阵地。利用省平台、微信等新载体,及时传播正能量。广场舞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。坚持把广场舞融入新时代精神文明实践活动。2018年以来,深入开展公益培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,全市每年组织各种规模的公益培训100多场以上,每年培训社区广场舞骨干和爱好者2万多人。二是依托全民健身站点,加强文明运动宣教。目前,我市共有2000多个全民健身站点,在站点上进行科学健身指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有近万人,我们通过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强文明运动的培训和教育,指导站点上的健身爱好者科学文明运动,树立全民健身运动新风尚。免费发放科学健身指导手册和文明运动公约。三是利用各种媒体,加强文明运动宣传。通过局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小程序及市相关媒体,利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,大力宣传健康、文明运动相关知识,营造科学文明运动良好氛围。

三、相关建议

如相关部门牵头制定广场舞噪音管理办法,我局将积极配合。

镇江市体育局

2024年6月13日

签发人:许伟

联系人:杨丽荣

联系电话:0511- 850147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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